
查驗內容
1.設置位置。
2.外窗開啟方式,開啟面積。
3.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自然排煙窗(口)之間的水平距離。
主要標準
《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1251-2017 第4.3.1~4.3.7、5.2.6、6.4.5條
5.2.6 自動排煙窗可采用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和溫度釋放裝置聯動的控制方式。當采用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啟動時,自動排煙窗應在60s內或小于煙氣充滿儲煙倉時間內開啟完畢。帶有溫控功能自動排煙窗,其溫控釋放溫度應大于環境溫度30℃且小于100℃。
6.4.5 排煙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型號、規格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 安裝應牢固、可靠,符合有關門窗施工驗收規范要求,并應開啟、關閉靈活;
3 手動開啟機構或按鈕應固定安裝在距樓地面1.3m~1.5m之間,并應便于操作、明顯可見;
4 自動排煙窗驅動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技術文件要求,并應靈活、可靠。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依據設計圖核對,操作檢查、動作檢查。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 第4.5.3條
4.5.3 防煙系統、排煙系統的手動控制方式,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送風口、電動擋煙垂壁、排煙口、排煙窗、排煙閥的開啟或關閉及防煙風機、排煙風機等設備的啟動或停止,防煙、排煙風機的啟動、停止按鈕應采用專用線路直接連接至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的手動控制盤,并應直接手動控制防煙、排煙風機的啟動、停止。
查驗方法及要求
1.測量室內凈高,大于3米的,檢查儲煙倉內可開啟排煙窗(口)的有效面積,應符合消防設計文件及相關要求;小于等于3米的,需檢查按凈高一半以上高度內的可開啟排煙窗(口)的有效面積,應符合消防設計文件及相關要求。
2.檢查自然排煙窗(口),應設置手動開啟裝置;檢查設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開啟的自然排煙窗(口),應在距地面高度1.3m~1.5m處設置手動開啟裝置或電動按鈕。
3.檢查手動開啟裝置,應安裝牢固、可靠,且開啟、關閉靈活,并應符合相關門窗施工驗收規范要求。
4.核查凈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積大于2000㎡的營業廳、展覽廳、多功能廳等場所,應設置集中手動開啟裝置和自動開啟設施。
5.檢查自動排煙窗,應能與火災報警系統聯動;測試其的運行開啟時間,應相關要求;檢測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自動排煙窗的開啟或關閉,其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6.測量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自然排煙窗(口)之間的水平距離應符合消防設計文件及相關要求。



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1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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